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和平里街道办事处职能介绍: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二、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三、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四、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五、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六、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七、指导居家委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八、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事处办公室
负责办事处决议的督查办理及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管理;文书档案、文秘、应急保障、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负责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工作。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办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辖区内社区文化、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社区体育等群众活动;指导社区居委会兴办有关福利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项目;负责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负责拥军优属、计划生育、民族宗教侨务、红十字会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居民工作事项。
组织协调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开展社区卫生工作、社区科普活动;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救济、社会保障、殡葬管理和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手续审核工作。
财政科
负责街道财务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做好街道预决算和财政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项税收及财政收入;做好街道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公费医疗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税源建设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办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公共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本辖区公共安全联合检查工作;负责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立本辖区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组织协调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监督辖区内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统计科 (实施垂直管理)
负责对辖区统计单位的各项统计工作,做好收、录和管理统计资料、培训统计人员,统计监督、执法以及统计调查、普查等项工作。
社区建设办公室
主办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工作任务;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负责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及管理;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定期通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听取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就社区重要事项征询意见。
组织协调工作职责: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委托,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单位代表、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对政府专业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监督、评议和考评。
司法所 (街道司法所实行垂直管理)
协助街道办事处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对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道法制工作。
城管监察分队
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含机动车公用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城市绿化管理(除主要公园外)全部处罚权;无照经营、违章占道管理、违法建设管理、非法从事出租车、导游管理部分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7项处罚权;施工现场(含房屋拆迁)管理的8项处罚权;城市河湖管理9项处罚权。
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铲冰扫雪工作;做好节水、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地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为辖区企业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规定、环境污染项目等工作进行管理和查处。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正常施工秩序。
党工委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决议的督查办理及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管理;负责街道信访、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节排查、调研、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工作;负责落实建设、维护、参与、教育四项工会职能;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工会,指导基层工会工作,发挥工人阶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开展劳动竞赛、双爱双评、文体活动和女工工作。负责机关及基层团组织建设;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组织管理和社区团建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履行代表参与、教育、服务和联谊职能;开展社区妇女工作,开展家庭文化系列活动,夯实五好文明家庭基础,办好流动妇女平安之家活动和大众读书会。负责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落实,负责征兵、双拥共建、全民国防教育、战备执勤及战前动员准备工作。
纪检监察科
负责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行政监察工作,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的情况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监察处理;开展党内、群众和社会监督工作以及做好信访工作。
组织人事部
负责社区党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街道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和年终统计工作;对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监督管理;负责街道培训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处级干部的服务管理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及人才队伍建工作;做好街道工委序列干部的统计工作和政工职称评定报表及党员因私出国出境审批;按政策规定落实老干部离休后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离休干部和机关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参加社会有益的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在社区建设中负责本地区离休干部 四就近的日常工作等。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及干部的录用、调配、考核、工资、福利、奖励、退休手续等工作;管理机关干部职工的职数和编制、人事统计、承办纯居民配偶、子女及干部知青的调京手续,负责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安置,社区专职工作者存档、缴纳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地区安定,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秩序问题;落实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负责社区居委会、单位治保会的群防群治、创安工作;协助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加强外来人口管理,负责禁毒、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派出所管理出租房屋及协调防火、交通等部门的工作;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工作。
信访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关于信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街道工委、办事处的工作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并督促、督办信访办理情况;负责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有关跨地区、跨部门有争议信访问题的协调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承担信访信息公开、信访工作的宣传工作;综合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信访调研工作;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报告;承办街道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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