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本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社会经济政策。
(二)落实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统筹解决本区人口问题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实施本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协调推动统筹解决本区人口问题目标和任务的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五)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本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的职责,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分析工作。
(六)拟订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工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
(七)制定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指导避孕节育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监督、管理计划生育药具发放。
(八)制定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制定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十)负责本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合作项目。
(十一)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档案、议案、提案、信访、接待、人事、保卫及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合作项目。
2、财务室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制度,正确编制预算决算,落实预算执行情况;建立区级计划生育项目库;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检查下拨设备保有情况;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做好工资发放、个人所得税扣缴、住房公积金办理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公费医疗的统计和发放工作。
3、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起草依法行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办公电话:69844796-6201 6202 6203
4、流动人口管理科
负责拟订本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划;负责研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
5、规划统计科
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和监督,稳定低生育水平;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分析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本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6、调研科
制定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推动统筹解决本区人口问题目标和任务的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有关调查研究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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