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平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及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上级部署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负责拟定有关党纪、政纪的规定。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区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党风廉政、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六)向区委、区政府各委、办、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和派出(驻)干部的管理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北京市平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区纪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局长办公会、全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劳资、财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各室和联系、协调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印发、信息综合处理、机要通信、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及行政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对上级和本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干部室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考察、考核、管理等项工作;负责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工作、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党务和工、青、妇等工作;承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对区纪委、区监察局管理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并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方式的意见。
三、研究室(挂政策法规室牌子)
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讨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起草以区纪委、区监察局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区性会议的领导讲话、工作报告;负责起草区纪委、区监察局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区纪委监察机关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起草和解释工作。
四、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指导基层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平谷区纪检监察网》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五、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负责承办、转办、督办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信访件;核查信访案件线索,开展信访监督;指导、督查、培训基层纪委开展信访案件查处工作;调查了解突出的群众信访问题;编报重要信访信息,定期进行信访形势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案件审理室
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立案案件的审理;负责对申诉案件进行复审、复核,承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规定;指导处分决定执行、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七、案件检查室(挂案件管理室牌子)
负责对全区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检查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协调有关执法执纪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登记、筛查、分流、承办、督办、催办、报结;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情况的统计、分析、报表和信息反馈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对办案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
八、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区属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上述机关和人员在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行政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和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九、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室
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工作;负责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组织联络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情况,提出工作意见;组织全区性的政风行风检查评议活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对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查办行业不正之风的典型违纪案件。
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室
负责组织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综合分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和掌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并监督落实;负责廉政档案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十一、区行政投诉中心
负责区级行政机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投诉工作;调查处理上级转办的行政投诉件;负责调查处理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效率低下等行政违法违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构成违纪的由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中共北京市平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江苏盐城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购买社会服务用工拟录公示
★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 【时政大事记】一个月内三作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洪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