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有关防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政。研究和制定全市防震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及相应的规定、细则和实施办法等。
(二)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及上级地震部门的指导下,部署全市的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下属各所、台、站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协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震时应急救灾工作。
(四)依法对我市各类建设工程进行地震行政审批,包括地震观测环境选址审查、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工程抗震设防验收备案等。
(五)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站、群测群防三合一联络网的管理,并根据各台站、网点提供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为上级提供地震预报的依据。
(六)依法管理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核准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七)依法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进行执法检查,处罚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案件。
(八)负责对本地区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注册登记。
(九)依法查处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的行为。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二、内设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行政、人事、财务、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把好办文关;协调本局政务和督查落实有关重大事项;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物、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和机要保密工作;承办与防震减灾有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
依法受理并按承诺时限办结地震观测环境选址审查、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工程抗震设防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协调局业务处室组织专家对地震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审查、评审、鉴定和论证工作;负责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负责与政务中心的工作衔接,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受理有关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实行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负责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科技监测科
编制修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对破坏性地震快速反应及时提出措施建议,并对震情、灾情速报;协助处理地震突发性事件,提出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意见;负责地震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模拟演练;负责南滨及三亚地震观测仪的日常工作;负责维护地震监测设施,确保地震监测环境的安全。
(四)震害防御科
负责编制三亚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起草相关政策法规;拟定我市区域内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审核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承担震害评估工作;开展地震保险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技术培训、指导督查,对合格试点工程支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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