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
(二)依法主管全市体育工作,协调体育事业的发展,推荐体育体制改革;编制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推行奥运争光计划,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组织指导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执行国家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归口管理并指导全市体育外事活动。
(七)开展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体育科技成果;参与全市体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
(八)管理市级体育事业经费;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全市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九)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发展体育产业。
(十)协同有关部门培训体育行政管理人才和体育专业人才,发展体育教育。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阳市体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人事处)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负责机关文件、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枪支弹药管理;负责体育外事活动;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承办体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群众体育处
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拟定并实施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并推进学校体育、农村民族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组织群众体育科技研究和推广;负责市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承办和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三)竞技体育处
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拟定并实施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业余训练和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全市性竞技体育比赛和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工作;承办和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竞技体育比赛;组织开展竞技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四)体育经济处
负责体育事业综合统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归口管理各项体育资金。
(五)产业场馆设施管理处
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基建计划;负责全系统体育场馆的建设、维修和改造;开发、管理体育市场,组织实施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协调管理直属单位的经营活动,管理局系统国有资产;负责体育产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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