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北公务员 >考试信息 >考试快讯 >湖北京山出台公务员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管理办法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湖北京山出台公务员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管理办法

2013-04-10 | 网络

本报京山讯(通讯员马中华周志红张翠)为避免新公务员不安心基层工作岗位、这山望着那山高的现象,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湖北省京山县公务员局制定出台了《京山县公务员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的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不得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公务员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应在报名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或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同意而自行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的公务员,给予诫勉谈话、不受理组织考试机关的干部考察工作、不予办理调动(辞职)手续、不予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等处理措施。

【湖北京山出台公务员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治理网络团购乱象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交通拥堵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村民反暴力拆迁被碾死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就业歧视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政府机关建微博与民交流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苹果经销商进北大图书馆

中国公务员原生态之 公考面试篇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交通安全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教育改革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幸福需用心来品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