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具体办法和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典型调查和人口抽样抽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
(三)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做好对县区党政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县区计生部门落实计划生育目标制情况的考核与奖惩,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依法管理。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规范和指导基层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审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检查指导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新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编报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预、决算以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加强计划生育各项事业经费的管理及使用;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抓好县、乡、村、中心户四级网络和行政管理、技术服务、计生协会三支队伍建设。
(八)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作。
(九)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学会的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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