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文物旅游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文物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文物旅游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申报、保护盒管理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全市重点文物保护、考古挖掘等项目;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3、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
4、检查指导全市文物旅游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督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全市旅游产业;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
6、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市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和审核、申报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资源调查、学术科研和形管保护工作。组织文物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流散文物收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8、负责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监督全市文物流通;负责文物纺织品管理、文物鉴定工作;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旅行社的审报和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全市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
9、依法对文物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制定全市文物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认定。
10、指导县区文物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博物馆社团和旅游协会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宝鸡市文物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既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天的办理;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年报统计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文物、旅游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资格认定工作。
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文物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宾馆饭店星级申报、评定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的检查、交流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负责行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社团、旅游协会工作;做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有关工作;
规划发展科:
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拟定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县区、景区点规划编制、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库建设。申报、管理全市旅游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文物利用和旅游重点项目开发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开发工作。
市场促进科:
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调研和手机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和国际、国内旅游推介活动;拟定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市旅游宣传品的审定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区域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管理宝鸡文物旅游网站工作;负责全市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
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拟定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官所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承担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监督使用;申报管理全市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市文物业务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建设工程中的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
指导全市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市哦无关管理制度规范和唔知道工作;负责审核申报设立博物馆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藏品的管理、馆际交流协作及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审核设立文物商店及销售文物工作;审核申报文物复制品生产资质证;负责文物流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文物外展及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业务统计工作。
督察与安全科:
拟定文物旅游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文物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批和验收;负责文物旅游执法督察工作,对文物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监管全市文物监管品市场,组织文物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陕西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陕西省宝鸡市文物旅游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发展接力"不能变成"污染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