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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2012-09-07 | 网络

陕西省宝鸡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有关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实施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促进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中介机构建设;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

(四)组织拟订科技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推动农村和农业科技进步;指导县区科技工作。

(五)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成果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七)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

(八)组织拟订统筹全市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九)组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有关纠纷;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保密和科普工作。

十一、承担科技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专家顾问团办公室以及知识产权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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