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一)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及省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档案事业的方针和政策规定;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的档案工作。
(二)负责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及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根据有关法规,制订具体的制度、办法和规定。
(三)集中统一管理全市各机关团体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四)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全市各机关团体的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承担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和征集散失在宜昌境外的宜昌档案材料以及与宜昌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五)负责加强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档案专业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六)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性档案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宜昌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档案、保密、信息、督办、信访及机关财务、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业务指导科
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对县、市、区档案业务工作和综合档案馆、专门专业档案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检查。
三、保管利用科
负责馆藏档案的科学检索和保管;负责接收、收集、征集、整理档案资料,逐步推进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为社会提供服务。
四、科教编研科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编研计划;进行档案各种检索工具的编制、档案史料编纂与研究,配合市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编研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档案干部队伍教育规划实施;负责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负责协调档案专业职称评聘工作。
五、法规科
负责贯彻实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草拟全市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档案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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