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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职能介绍

2012-07-04 | 网络

山西省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拟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省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全省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省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对台工作和稳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定高等和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研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和人文社科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全省出国留学工作,制定出国留学、来晋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审批举办国际教育展览。?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十五)指导全省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六)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省高校工委办公室、应急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政务应急等工作。?

(二)高校党建处(省高校工委组织部、统战部)。?

宏观指导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承担党的组织关系隶属省高校工委的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对台工作;承担厅管高职高专学校副校级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建设和管理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负责高等学校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

(三)人事处(职称办公室)。?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厅管高等学校的人事工作;负责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职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帮培训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厅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

(五)发展规划处。

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审核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六)财务处。?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厅部门经费预算和决算;承担厅机关、厅管教育事业(企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厅管高等学校、厅管教育事业(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

(七)基础教育处。?

承担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划全省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幼儿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院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

(八)职业教育处。

承担全省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

(九)成人教育处。

承担全省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省社区教育工作;拟定成人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政策;承担成人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专业设置、教材建设、教学评估、师资培训、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审批和管理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

(十)高等教育处。?

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拟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十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督导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十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疫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十三)思想政治教育处(省高校工委宣传部、省中小学校外教育管理办公室)。?

指导中小学和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高等学校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十四)科研技术处。?

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和人文社科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研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学生工作与学籍管理处(高校学生处)。?

承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

(十六)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拟定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指导学位授予单位的人才培养和质量评估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大学建设与协调工作;承办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省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定全省出国留学、来晋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规划、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审批举办国际教育展览;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

(十九)学校后勤管理处。?

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承担高等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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