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清徐县科技局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本县科技进步的具体政策、法规和实施措施。负责本县科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编制科教兴县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县各单位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
3、组织技术攻关、技术开发和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引进人才,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活动,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抓好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的实施。建立培训基地,提高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
4、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管理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发展基金;筹措科技经费;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科技费用使用情况。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企业科技进步政策,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参加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和评估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农业科技进步政策,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
7、负责管理科学技术成果及科技成果的登记、评审、奖励工作。
8、负责管理技术市场,负责管理全县的知识产权工作,行使专利执法和管理职能。
9、负责规划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科研技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
10、负责基层科技组织的业务指导,协调联系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11、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的牵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科技干部的培训工作。
12、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保密和科技档案工作。
13、组织开展科技活动。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科技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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