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清徐县档案局职能介绍: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 各级档案室和机关、团体、乡村、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负责考核确定其档案管理等级。
3、负责接收和征集县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组织档案史料研究,编辑出版档案资料;负责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公开出版物、内部出版物和社会知名人士档案资料的征集保管工作;负责接收、保管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备份;负责接收寄存社会组织和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
4、负责全县档案技术保护和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机密安全和实体安全,征集抢救珍贵历史档案。
5、组织进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调研、起草、拟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指导全县档案法制工作。
6、负责管理和收集对全县重要政务活动,重大经济科技文化活动,外事接待和重大突发事件形成的声像档案以及计算机缩微技术等特殊载体的档案。
7、负责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档案的处置工作。
8、组织进行档案宣传、档案教育、档案工作的培训;负责全县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科研项目档案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太原清徐县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事务和对外事务。
2、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安全、提案、行政等工作。
3、负责起草全局综合性规章制度、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和会议报告以及新闻报导。
4、负责贯彻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职工年度考核。
5、按领导要求,做好档案装具和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和管理工作。
6、编制档案年度统计报表、管理印章。
7、负责安排机关学习、劳动等后勤工作。
档案业务监
1、负责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乡镇及农村(社区)档案室的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并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使之按要求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负责上述各档案室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认定。
3、负责上述各档案室档案技术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对全县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5、监督指导破产企业档案资料进馆工作。
6、负责对全局人员和全县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档案保管利用科
1、负责档案的接收、鉴定、分类、入库、保管,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历史档案史料和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3、负责全县档案技术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组织进馆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及统计工作,建立全县性档案目录中心。
4、负责接待查档人员,搞好文印、复印工作。
5、负责档案的移进、移出登记以及库存的清点和统计,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各类档案的借阅利用及统计工作。
6、负责档案机密安全和实体安全,做好库房八防,负责档案库房消防安全。
7、负责组织档案编研和馆藏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档案法制宣传科
1、负责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宣传和国家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及普法工作。
2、组织进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对档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组织档案宣传活动的筹备工作。
4、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拟定工作。
5、负责档案人员的资格认定及单位档案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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