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辽宁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辽宁省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辽宁省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8-13 | 网络

辽宁省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制定行业作业标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和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设施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资金计划,经市政府综合平衡后,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审核专项规划、设计方案。

(四)承担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方面和市政工程建设市场行政审批的责任,负责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和市场准入工作。

(五)承担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资质审核,监督管理市政、园林行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委)。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党委系统的信息、督察、调研、文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党政群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作。

(三)宣传部。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四)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信访等工作。

(五)市容景观管理处。

拟订本市市容景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市容景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市容景观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和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商业性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报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管理工作;负责公益性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负责夜景灯饰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监督指导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拟订建成道路压占道费收缴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拟订本市环境卫生、除运雪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环境卫生管理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环卫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管理综合监管指挥协调工作;承担城市建设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工作;承担城市除运雪、防汛指挥通讯、视频系统的保障工作;承担各类政务活动、市容环境综合保障指挥调度工作。

(七)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

拟订本市园林绿化管理、全民义务植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城市公园、风景区、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会同规划部门承担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编制园林、绿化设施年度维修改造计划;审核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工程的绿地比例和设计方案;指导全市城市公园、风景区、城市绿化、群众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绿化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承担园林绿化设施维护费的结算工作;承担城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城市建设义务劳动工作。

(八)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城市防汛办公室)。

编制市政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政设施年度维修改造计划;拟订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指导作业单位落实;对依附市政设施的地下检查井实施监管;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测工作;承担城市主要道路挖掘、占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投资的城市道路、桥梁的大修及改造工程;承担市政设施维护费结算工作;组织市政专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负责城区防汛工作。

(九)法规调研处。

负责法制工作;组织起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专业培训和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调查研究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安全和经济资产管理处。

监督检查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指标并监督执行;指导市政园林行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开展对外、对内合资合作和交流活动;负责对局属单位各项经济指标的拟订和考核工作; 根据资产购置预算,负责组织采购、验收及报销;承担局国有固定资产调拨、处置、出租、出借、投资和担保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对国有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科研项目的审查、立项和推广工作。

(十一)财务计划处。

编制市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爱国卫生运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维护项目结算的审核认定;承担局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管理工作;承担局综合统计和自筹基建项目的管理;承担局设施维修养护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平衡及监督执行;编制下达局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并监督检查;承担局财政性资金及其它资金的管理和核算;承担局系统非税收入、物价、罚没收入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工作;拟订局财务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局财务会计管理和核算等工作。

(十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

纪委、监察处 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辽宁省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理论观察】无聊的“蓝瘦香菇”能红多久?

2017浙江江山市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拟录公示

法治建设白皮书

公务员考试知识——资格审查

申论热点:国家赔偿 让求偿路更平坦

江西省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报考法检职位加分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理论性热点: 教育改革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三十八期)

2017安徽铜陵市义安区招聘市容协管员拟聘名单公示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