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星子县农业局职能介绍:
(一)拟订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和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五)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国内农产品市场调研。
(六)开展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山草坡、宜农滩涂湿地、水面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渔业水域生产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水产种苗生产管理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控体系建设。
(七)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鉴定推广;组织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普、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按照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技术监督和质量认证;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经营的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饲料等产品的登记报审工作。
(九)组织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淡水养鱼渔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工作及改革,按照权限管理下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十一)参与组织农业防灾救灾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星子县农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事、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和存档工作;负责局机关打字、复印、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农业行政审批办公。
(二)科教与市场信息股(阳光工程办公室)。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农业教育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综合股(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开放型农业办公室、外资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组织农业计划和农业项目的编报、组织开展农业统计,指导和监督农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拟订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研究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农业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及无偿援助项目的引进、监督、管理和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开放型农业工作;提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政策措施并负责指导实施。 机关的党、团、工会、妇女组织按各自章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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