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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科技局职能介绍

2012-08-03 | 网络

河南省商丘市科技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教兴商战略的实施;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推动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实施。

(四)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统一管理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充分发挥科技投资效益。

(五)负责全市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

(七)研究制订全市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村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

(八)研究制定推动全市非国有科技实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非国有科技实业的科技立项等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九)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技术市场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协调全市的科普工作。

(十)协调、指导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订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报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十二)管理市知识产权局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商丘市科技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科技局办公室

二、人事科

三、发展计划科

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五、农村科技科

六、社会发展科技科

七、基础研究与科技成果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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