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中央、省管工矿商贸企业驻濮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相关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报名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外事、财务和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有关会务、接待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的研究;组织起草重要文l舛及重要会议报告;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安全生产协调科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救援能力的审核;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分析预测重大、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农机、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1参与相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人事培训和技术装备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机构的人事、劳动工作;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及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协助实施全市安全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项目管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机关党总支
八、纪检监察室
九、事故调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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