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的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五)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管理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育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七)负责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的制定和下达。
(八)负责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九)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报批的有关工作。
(十)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三门峡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后勤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
(二)党委办公室。抓好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委决议,做好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
(三)人事科(挂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干部;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规划并负责教育行政干部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监测教育事业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市属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的制定和下达;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审计工作;编制教育事业费预、决算;指导局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工作改革;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指导和检查中小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执行有关教育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报批工作;负责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招生工作;指导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七)师资培训科。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和师范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师德师风教育管理和违纪教师处理工作。
(八)政治教育科。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宣传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
(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督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牵头做好全市中小学管理规范化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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