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事管局职能介绍:
1、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车辆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按规定管理处置车辆的资金;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按规定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使用调配、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工作,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市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规划、征地、建设、分配、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河南省三门峡市事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信息、督察督办和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党群、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市直机关统建项目的基本建设资金、房地产资金、房屋维修基金、车辆购置资金等专项资金;负责业务经费的预算编审、报批,承担项目经费的审计、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的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车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房地产管理科(公房出租管理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等统建项目建设;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办公用房及经营性用房的房地产登记造册、产权界定、使用调配、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规划、征地、建设、分配、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房经营性出租管理、出租收入的征收和上缴财政工作;负责建立公房出租情况动态数据库;依法办理公房出租的合同签订工作。
3、车辆管理科: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购置、更新、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市直机关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4、综合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负责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统管的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服务及公共设施和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并对市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达标考评;制定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5、市直房产管理处
6、市直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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