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措施。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三)负责城乡市场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省、市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产业聚集示范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二)执行国家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外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研究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
(十四)组织、申报并指导以三门峡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市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规划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对外开放服务科。研究全市内外贸流通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做好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课题研究工作;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法规和公平贸易科。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承办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调国外对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市内案件涉及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市内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四)市场秩序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工作,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场运行调节科)。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六)商贸服务管理科。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七)对外贸易科。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2951819
(八)机电和科技产业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品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引进工作。
(九)外商投资促进科。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库;指导全市招商网络建设;组织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
(十)外商投资管理科。负责审核全市限额以上鼓励类(不需国家综合平衡)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限额以内允许类、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省级和市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产业聚集示范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执行国家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外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的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省赠款);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经济技术协作科。研究拟订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协作规划;组织协调经济技术协作洽谈活动;指导商品展览展销市场建设;指导全市性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跨区域投资活动;指导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十三)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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