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依法对县城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县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拟定县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并进行审批和实施。
(四)负责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和人防经费的征收;负责对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五)负责党政军联合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
(六)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组织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建设。
(七)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八)参与组织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工作。
(九)对现有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管理并坚持平战结合、综合利用,发挥人防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学术研究,对公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十一)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各乡(镇)、街道(社区)的人民防空工作。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的管理。
(十四)战时组织指导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相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的党建、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办公室文秘、文书的收发工作;负责办公秩序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公室后勤和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保密、接待和印信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人防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防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统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人防法的实施;负责起草人防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它涉法案件、涉法信访等事务的处理。
(二)指挥宣传科
负责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制订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和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组建和训练城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负责依法开展城市公民和中学生的人防知识教育;负责开展人防学术研究;战时遵照县人民防空指挥部的指示组织指挥全县防空袭斗争和消除空袭后果。
(三)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定额、投资决算管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负责制定全县人防工事维护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各类人防工事报废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人防工程建设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已建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改造利用计划的编报工作;负责全县已开发利用工事使用费征收及开发利用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已开发利用工事(拟开发工事)的安全、防火、防汛工作;负责受理、审批按相关规定应进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县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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