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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粮食局公开考试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2012-09-18 | 网络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要求和规定,为做好曲靖市粮食局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的面试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结合经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批准的本单位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特制定以下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对象

1、按照《曲靖市粮食局委托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笔试成绩为前两名的人员。

2、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市粮食局在资格复审前1至2周内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到市粮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粮食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粮食局网》网站进行公示。

6、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曲靖市粮食局五楼会议室

四、面试组织

1、为做好本单位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曲靖市粮食局成立了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科室领导组成。

2、面试考官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及专家9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

3、面试监督人员: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市第六纪工委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监督。

五、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

六、面试程序

(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

(二)、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四)、考官小组熟悉面试方案,

(五)、实施面试:

1、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警戒线、警戒区。考场与侯考室、侯分室相隔离,互不干扰。提供医疗、后勤等相关服务。

2、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侯考管理员、侯分管理员。

3、面试程序

(1)工作人员验证应考人员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原件;

(2)主持人宣布面试考试实施方案,主持应考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主考官讲话;

(4)主考官宣布面试纪律;

(5)面试答题。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先进行固定答题的回答;抽签进行随机抽题回答所抽问题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自由问答;

(6)面试评分人员现场评分(评分结束后再进行下一考生面试);

(7)记录人员记分并进行统计;

(8)宣布得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七、面试内容

面试分固定答题、随机抽题和自由问答三部分组成。

㈠、固定答题:

1、每个考生所答题目相同,考生在主考官宣读题目后准备3分钟开始答题。答题用普通话,不带演讲稿,答题时间10分钟。

2、评分点: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担任专业工作的匹配性。

㈡、随机抽题与自由问答:

1、从密封在信封中的题目(每个信封封装一道题)中,现场随机抽取一道题,进行回答。从宣读完题目开始计时,准备3分钟后开始答题,答题时间7分钟。

2、应考人员答题后由考官小组的成员,从业务知识、社会知识两个方面进行自由提问,由考生回答。面试考官提问结束开始计时,准备2分钟后开始答题,答题时间3分钟。

3、评分点:试题难易程度、为人处事及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答题时间。

八、面试成绩

1、面试考评人员评分:固定答题面试评分人员从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担任专业工作的匹配性两方面进行评分;随机抽题答题与自由问答答题从试题难易程度、为人处事及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答题时间七方面进行评分。考官在60-100分之间评分。

2、按测评要素所占权重计算评分,各评分点所占权重为:综合分析能力占15%、求职动机与担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匹配性占5%、试题难易程度占10%、为人处事及协调能力占15%、言语表达能力占20%、应变能力占15%、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占5%、举止仪表占10%、答题时间5%,总分100分。

3、成绩计算办法

每位考生面试时由9位考官进行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每一项有7个有效评分,平均分即为有效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经计分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由主考官及监督人员审核通过签字确认并当面向考生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4、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九、面试考官的职责及要求

(一)面试考官小组实行主考官负责制,对其它考官负有监督的责任,对应试者的最终面试成绩负责并予以确认;其它考官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完成主考官交给的提问任务,经主考官同意后可进行提问

(二)着装整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主动将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交工作人员保管。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注意事项等;

(三)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面试考生打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四)集中精力听考生作答,认真思考面试测评要素,给分得当,不偏严偏宽,不前宽后严或前严后宽,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不得询问考生与面试无关的个人信息;

(五)面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离开考官席;

(六)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应及时评定打分,不得随意修改评分表,有改动的,考官应在改动处签名确认。

十、面试工作人员的职责及要求

(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服从主考官的安排;

(二)组织考生进入待考室,逐一核对考生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

(三)做好面试过程中的呈送面试试题、计时、收发评分表、统分、领引考生、现场录音录像等有关工作;

(四)维护侯考室秩序,杜绝待考人员与外界发生任何联系;

(五)管理已面试并等候宣布成绩的考生;

(六)不得打听、传播面试题目和面试情况;

(七)严格掌握考生面试的规定时间,及时提示时间;

(八)按照本方案及面试统计表格的要求,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计算、统计面试成绩,经主考官确认后填报《面试成绩表》。

(九)认真细致、严格遵守计算程序,所统计的成绩实行个人签名负责制。

十一、对面试考生的要求

(一)考生须着装整洁。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到面试考场报到并参加面试。主动将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交工作人员保管;

(二)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注意事项等;

(三)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基本信息,如有违反,即终止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四)不得参加面试旁听、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同一岗位的考生全部面试结束,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五)尊重考官,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认真听题,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面试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六)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在面试过程中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的姓名、籍贯、父母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透露给考官。

十二、面试监督人员的要求

(一)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

(二)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

(四)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回收;

(五)及时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对评分显失公正的考官提出警告,并则其改正,仍不改正的,建议更换考官。

十三、拟录(聘)用人员确定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重点围绕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工作成绩进行。

(二)体检统一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

(三)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四)公示及录(聘)用

将拟录(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法定节假日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和录(聘)用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五)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纪律与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七)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十五、此方案由曲靖市粮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4-6020107

监督电话:0874-60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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