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体事业、文体产业、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体事业、文体产业、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全市文体事业、文体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体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和推动文体事业科学发展;推动全市文体体制改革。
3、研究拟定全市文体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文体产业的发展;制定全市文体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合理规划文体设施建设布局,参与监督、管理全市文体公共设施。
4、宏观调控文化艺术生产经营和投资方向,研究指导体育事业发展,统筹安排文体事业经费。
5、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全市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演出优秀剧目,繁荣文艺演出市场;归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复印、打字、印刷、内部资料准印书刊、音像和图书发行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的审批、审核、报批工作。
7、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和全市博物馆(室)的建设工作;监督和管理全市文物市场和文物外销工作。
8、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市体育社团资格审查,指导各类体育单项协会开展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确认及体育从业人员培训、资格确认工作。
9、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统筹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统筹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市竞技运动队组建,选拔和培养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负责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审批和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0、协助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在我市举办各类体育竞赛,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筹备组织参加全国及省级运动会。
11、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相互合作和协调发展。
12、管理全市文化科技工作,鼓励引导文化艺术科技研究,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全市文化艺术的进步;研究拟定体育教育专业与业余教育、训练规划,组织体育领域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做好全市文体宣传推广工作。
13、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盗、破坏和走私等案件。
14、管理全市文体市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体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体育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组织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做好彩票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和出版物经营、动漫产业、多功能综合场所及体育经营性活动等行政审批工作;强化文体市场稽查工作,加强宏观调控,推动全市文体市场健康发展。
1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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