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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2013-04-18 | 网络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累计折旧)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应特别注意,其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某企业进口设备一台,价值为8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收入3000元。该设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额。

折旧率=2/5100%=40%

第1年折旧额=8000040%=32000

第2年折旧额=(80000-32000)40%=19200

第3年折旧额=(80000-32000-19200)40%=11520

第4年年初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80000-32000-19200-11520)=17280,

第4、5年应改为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5年折旧额=(17280-3000)2=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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