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国家公务员 >考试信息 >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详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详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0-10-01 | 网络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集中统一行使人民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全国人大和县以上各级人大都设有常设委员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共15项,由《宪法》规定。

关注查字典公务员,了解更多国考资讯!

【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详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文章: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讲解:盈亏解数运

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年龄限定

专家提醒:关注法律基础 踏上光明大道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入门篇:国考的录用由什么部门负责

公务员法解读:公务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报名成功后信息是否可以修改

国家公务员考试: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限一般为几天?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推荐栏目阅读 国家公务员 考试信息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