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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基础知识备考:矛盾与对立统一

2016-01-27 | 网络

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查字典公务员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矛盾的统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的。

二、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特点: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四、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为基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原因在于:

(一)对立统一学说提示了事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对立的联系,归根结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个联系,是事物最本质、最根本的联系。

(二)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的发展,是自身矛盾所引起的自已运动和自我发展。

(三)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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