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对龙华区观澜街道办选聘职员资格审查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第一批,共1人)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监督科(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沿河路龙华区委大院办公大楼A713 ,邮编:518110,联系电话:23338387,传真:23338387)反映情况。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龙华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龙华区委组织部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龙华区委组织部的审核结果为准。
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选聘职员拟聘人员(第一批)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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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拟聘人员名单.docx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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