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选调生 >备考资料 >申论 >选调生申论热点:个税改革问题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选调生申论热点:个税改革问题

2016-03-23 | 网络

【导语】选调生申论热点,无论是在选择题中还是申论材料里都有可能设考点。为了帮助选调生考生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动态,丰富时政知识,中公选调生网整理国内外时政热点,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申论热点文章:个税改革问题。

【背景资料】

3月7日,财政部部长在记者会上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个税改革方向。他还指出,个人综合税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今年将把这个方案提交全国人大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减税。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应提到5000元才合理。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为切实减轻工薪阶层负担,促进税收公平和社会再分配的合理化,建议个税征缴以家庭为单位。

【标准表述】

如今人口快速老龄化、家庭结构也因二孩政策落地出现变化,无法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个税制度越发显露出滞后性。当下和未来,多数个税纳税人家庭将面临赡养、抚养负担趋于加重、房贷压力有增无减的情况,如果个税制度不能优化,工薪阶层就可能不敢生养二孩,不敢消费,那么二孩政策、消费刺激政策等,就可能沦为少数人的公共政策。其结果是既不利于经济调控和社会政策发挥应有作用,也不利于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讲,个税改革已是时不我待。

但是,仅仅上调个税起征点,不足以弥补个税存在的制度缺陷,也不足以让个税发挥调节贫富、配合宏观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作用。

【具体措施】

第一,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征税方式改革,需要对具有相同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按相同税率课税,同时对不同综合所得纳税人按累进税率不同课税,真正实现多得多收,少得少收,不得不收的纵向公平与相同所得税负相同的横向公平。但综合模式也有其短板,就是对税法体制大盘子的完善、税收征管水平要求较高。

第二,个税改革需制度配套,如完善税号制度、金融资产和其他财产收入实名制度等;也需要根据新的社会变化,有针对性地评估、优化税率结构。这些最终要诉诸一个更科学合理的个税法体系,为个税体制破茧铺路。

【选调生申论热点:个税改革问题】相关文章: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铁路改革应超越内部改革

申论热点:急待整改的“隐患校车”

申论热点:农民工融入不只是改称谓

申论热点:三元餐补,善政如何善用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莫忘文物保护

申论热点:“天价罚金案”提醒了什么

理论性热点:灾害面前 救助之惑

申论热点:"用工荒"的深思

申论热点:全国两会我们关注什么

申论热点:“三公”公开需要“问责落地”

推荐栏目阅读 选调生 备考资料 申论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