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北川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27名(限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国公民。
二、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有高中(中专、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20-35周岁(1982年2月27日-1997年2月27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有岗位所需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点至12:00点,下午2:00至5:00点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大楼4楼402号政治处报名 (电话:0816-4826449 )。
2、报名手续: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附件),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专业技术等有效证件及荣誉证书、刊发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彩色证件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团队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2、面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多功能会议室。
(三)体能测试
1、体测内容:男410米、俯卧撑;女410米、仰卧起坐。
2、体测时间:2017年3月16日下午2:00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大院统一乘车前往体能测试地点。
(四)成绩评定
报名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发放《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政审表》,由考生本人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政审。
(七)聘用
政审合格者经批准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与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首次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
四、工作职责
主要任务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五、薪酬待遇
每人每月收入2300元至2500元(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构成,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统一着辅警制式服装,提供免费午餐。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北川羌族自治公安局纪委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6449 联系人:罗继玲
监督电话:0816-4826407 联系人:邱志武
原标题: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点击下载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doc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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