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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2016-10-25 | 网络

【导读】大学生村官考试网今天为大家带来2017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村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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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益物权是他物权

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是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因而从其法律性质上讲,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

(二)用益物权是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

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限于不动产,主要是土地。在这一点上它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都不同,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三)用益物权是以占有、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

用益物权之用益,就是对物的使用、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这就决定了用益物权必须以占有为前提。在这一点上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不同,担保物权是取得物的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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