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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专业课伦理学之论述题集锦(5)

2014-11-07 | 网络

10、试述元伦理学的三个发展阶段。

元伦理学自产生以来,经历了直觉主义、情感主义以及情感主义衰退后,以规定主义为代表的语言分析阶段。

⑴直觉主义的一般意义是指这样一种伦理学理论观点:它认为道德的价值不能靠经验或理性的方法来把握,而只能凭直觉(intuition)来把握。一般认为,是摩尔开创了语言分析哲学的直觉主义流派,而西季威克则是摩尔及追随摩尔的传统的先行者。摩尔认为,近代功利主义把满足欲望的东西或快乐这样具有自然属性的事物看成是善,从而犯了自然主义的谬误,这是因为他们力图以自然属性的事物事给善下定义。摩尔批驳自然主义的谬误,从而提出他的直觉主义的观点。在摩尔之后,普里查德、罗斯等人发展了摩尔的直觉主义观点。

(2)情感主义是元伦理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情感主义是这样一种伦理学理论,它认为道德命题是不蕴含知识真假意义的命题,道德语言和道德命题的功能只在于表达情感态度或唤起情感而刺激行动。在情感主义的伦理学家中,艾耶尔和史蒂文森是两位最著名的代表人物。艾耶尔的基本哲学立场是逻辑实证主义。史蒂文森是情感主义伦理学的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也是情感主义理论的总结。如同所有元伦理学共同关心的问题一样,伦理学的语言分析,是史蒂文森的伦理学共同关心的问题。

(3)普遍规定主义。黑尔是元伦理学发展史上重要的伦理学家之一。一般认为,黑尔的规定代表着伦理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也就是最后阶段。黑尔以他独特的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了道德语言、道德判断、价值词语、道德思维等重要的元伦理学的理论问题,提出了他的普遍规定主义的道德理论。黑尔的普遍规定主义,表明了元伦理学的质的突破。它从元伦理学的路径,得出了传统规范伦理学的普遍性命令的结论,从而使得他的伦理学具有向传统规范伦理学回归的特征。(大纲P503)

11、试述史蒂文森的情感主义伦理学。

史蒂文森是情感主义伦理学的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也是情感主义理论的总结。如同所有元伦理学共同关心的问题一样,伦理学的语言分析,是史蒂文森的伦理学的中心内容和探讨的主题之一。他认为,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是描述性的,主要用来记录、澄清或交流信息;二是能动的用法,其目的在于发泄情感、产生情绪。在史蒂文森看来,道德语言的主要功能是情感性功能。道德概念的主要意义是情感性意义。那么,当我们用这些术语、概念构成某种道德判断时,就绝不是仅仅在用它们来描述,记录或揭示事物的现象或其本质性规定,而主要是通过运用它们来表达我们的情感和态度。

史蒂文森认为,道德判断的主要用途,不是指出事实,而是创造影响。道德判断不仅具有表达判断者的情感的功能,而且具有引起、改变、接受判断者的情感、态度的功能。也就是说,通过判断来影响他人的道德态度与情感,使之改变或增强。(大纲P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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