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 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监督、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4、 组织、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5、 收集和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6、 对市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7、 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8、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韶关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电话:0751-8911153、0751-8897348)
1 )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2 )负责本局文秘、调研、信息、保密和档案统计分析工作;
3 )负责本局党务、人事、劳资、信访、计生、工会、纪检监察工作;
4 )负责本局经费预算使用和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5 )负责本局会议组织、公务接待、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
6 )负责本局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 )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8 )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技术培训科(电话:0751-8871219)
1 )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档案现代化管理;
2 )组织开展档案技术研究和档案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3 )负责本局局域网和档案信息网的维护和管理;
4 )负责本局电子文件数据中心系统的维护和全市电子文件的接收保管;
5 )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实际应用;
6 )负责声像档案的征集、整理和照片数据库的管理;
7 )负责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监督指导科(电话:0751-8897265)
1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市直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2 )组织草拟并实施各种档案管理行政规章和标准;
3 )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的经济、科技档案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4 )负责档案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工作;
5 )协同有关单位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案件;
6 )负责档案宣传和业务咨询服务;
7 )负责市直单位档案统计分析工作。
4、档案管理科(电话:0751-8897227)
1 )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
2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整理、保护和鉴定、销毁、抢救工作;
3 )负责档案资料的专题编目、检索工具编制等科学管理工作;
4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复制、复印、裱糊修复工作;
5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利用工作;
6 )负责审查和确定档案解密开放范围;
7 )负责馆藏现行文件查阅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档案编辑出版科(电话:0751-8893983)
1)编辑出版韶关档案史料;
2 )参与编修史、志的工作;
3 )承办公布档案史料的审核把关;
4 )负责史料的陈列、展览;
5 )组织开展档案理论研究和学术成果交流活动;
6 )负责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7 )负责《韶关档案》和《韶关大事记》的编辑出版;
8 )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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