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旅游体制改革与旅游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引导旅游行业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以及国内、国际旅游形象宣传计划;组织重大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
四、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引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和指导饭店星级评定、旅游景区服务等级评定的有关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旅游经营者制定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协调节假日旅游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中山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会议、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信访、人事、编制、劳资、财务、老干、外事、工青妇和文电、档案、信息、保密、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做好旅游预测和分析。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旅游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联系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
二、行业管理科 (合署质量监督管理所)
负责旅行社、导游的年度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星级旅游饭店、旅游定点单位以及旅游经营项目的评定和审核;拟定旅游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和有关业务;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考核和职级评定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指导监督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规范旅游企业服务标准,监督旅游企业服务质量。
三、市场拓展科
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实施旅游市场促销工作;指导与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协作与交流;抓好中山旅游网建设和推广;办好中山旅游刊物等。
四、资源开发科
做好中山市旅游资源普查,整合中山旅游线路,拟订旅游资源开发方针和战略,指导旅游区域做好规划建设;指导和组织旅游景区点的创建和评定;拟定中山旅游商品发展思路和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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