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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2012-08-28 | 网络

广东省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商品生产要素市场体系改革和农村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监督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贯彻实施国家、省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参与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审核上报国家、省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审核或审批限额内的建设项目;编制和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编制下达市级财政性投资计划;参与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干线铁路项目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协调职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研究农村经济发展重大布局,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

(六)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

(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制定市重点项目储备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督办、协调,按时编报重点建设项目完成进度情况;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十三)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十四)拟订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组织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JP3〗管理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JP〗

(十五)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实施商品和收费的明码标价;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十六)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十七)组织指导群众性的物价监督活动;受理价格、收费投诉举报;指导、监督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价格、收费争议。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协调政务督查、会务、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政务公开、导入ISO管理、环境卫生、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计划生育、车辆维护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学习培训、法制宣传、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及〖JP3〗协助党组做好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综合科

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预测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政策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撰写经济综合分析报告,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四)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组织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编制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市级财政性投资计划,协调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促进社会投资的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承担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审核上报申请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确认书发放;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五)交通能源科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具体承办干线铁路项目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协调工作;在国家、省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工作,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工作;审核或审批上报交通、能源建设项目;审核下达全市公路养护切块投资补助计划;组织和参与确定市重点交通项目、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六)产业经贸科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上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业、通信、科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对外贸易出口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重要商品流转计划,上报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审核限额内流通领域的投资项目;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贸易发展战略和宏观管理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指导协调粮食宏观调控、协调市粮食应急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七)社会发展科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统筹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建议;协调推进清洁发展,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审批各类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确定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审定全市各类学校招生规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协助市政府做好RISE办公室的工作。

(八)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审核上报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等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配置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年度计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措施。

(九)经济体制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协调商品生产要素市场体系改革和农村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监督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协调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等融资重大问题;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

(十)重点项目科(市重点项目督查办公室)

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省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议;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日常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安排本市投资项目、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市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主动性、针对性的服务,按时编报中央、省投资项目及省重大项目完成进度情况;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一)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价格调控科

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价格政策调查研究,拟订地方性价格政策,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价格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目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与管理;参与重要商品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管理;负责处理有关价格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价格宣传工作。

(十三)收费管理科

贯彻执行上级收费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年审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医疗、教育、路桥、审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核发《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十四)价格管理科(市场监管科)

负责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工农产品(商品)价格、交通、邮电、通讯、房地产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指导企业搞好价格管理和定价工作。拟订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价格自律,协调价格争议;组织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指导舆论和社会对价格的监督;负责市场价格应急工作。

(十五)价格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

负责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明码标价;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和指导所属各市、区物价检查监督机构开展物价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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