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县(市)区体育部门开展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体育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四)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比赛和参加全省以上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定期组织市级运动会和各项比赛。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指导我市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
(七)培育发展体育市场,监督管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活动。
(八)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工作。
(九)协助民政部门对全市性体育社团进行资格审查和管理。
(十)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抓好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体育交流合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肇庆市体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挂体育市场管理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做好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的文秘、信访、调研、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会议组织和行政事务管理及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等工作;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体育系统职称评审、体育外事出境报批手续等工作;办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和因私出境人员的出境报批手续;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审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市级体育经费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管理机关的计划、财务、统计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体育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参与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活动,指导协调体育产业发展。
(二)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订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各行业、各部门开展群众体育工作,加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工作职责,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有关行业和部门群众体育项目协会工作,承办全市性社团和资格审查。
(三)训练竞赛科。
承担市以上大型体育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负责参加市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工作;综合平衡市运动队项目的设置、布局,抓好各竞赛项目的训练体制改革;指导本市青少年竞赛工作和各县(市)区业余体校的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指导市运动队后备人才及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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