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档案、信访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群、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服务、后勤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有关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交流与合作。
联系电话:2120088
(二)综合法规科
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划和建议;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拟订考核指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活动,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统计的有关工作,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和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除外);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综合协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组织召开有关评审会议;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120158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加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牌子)
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电力、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气象、环保等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承办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并负责相关内容的督促落实;组织或参与相关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2120159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2120332
(五)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联系电话:2120399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上报和应急值守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工作,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完成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1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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