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城区相关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城区会计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业务水平;负责会计证年审工作及会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三)编制城区年度财政预算和年终决算,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好预算外资金;管理本城区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分配的各项支出;监督城区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收支活动。
(四)参与城区发展经济的决策与管理,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开辟财源,扩大融资业务,保证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
(五)制定镇级财政管理体制,严格镇级财政管理。
(六)检查企业管好用好生产发展基金及科技三项费用情况,加强集体企业经济核算的管理;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七)负责对农业综合开发国家投入和地方配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城区的粮食财务、三大会战、国债、扶贫资金的财务管理,汇编年度财务决算。
(九)负责城区各项财政性资金债权债务的清查、追缴工作。
(十)负责管理城区管理的农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农业区划、土地、镇企业、气象等部门及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农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制定农业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农业部门的年度预算、决算,布置、审核、汇编农口企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一)负责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检查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的组织利用和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代表政府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协调财税部门关系,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保证财政的稳定增长。
(十二)承办城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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