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水利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水利管理行政法规。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
(二)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拟定全县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对水事纠纷的申请进行调解。
(三)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四)承担融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汛抗旱调度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县内防洪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水利建设的计划。负责审查、审批或者初审、呈报县内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六)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县内重要水利工程。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七)负责指导和管理水利工程。
(八)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水利局内设机构:
融安县人民政府水利局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水利局财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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