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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海事局职能介绍

2012-09-05 | 网络

广西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海事局职能介绍:

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水域环境保护和航行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所辖海事派出机构船员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它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广西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海事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群工作部

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党建、人教、劳资、纪检、工、青、妇等工作。

财务处

负责本单位的内务会计及规费征收等工作。

办公室

负责单位的行政、后勤、基建、信息和装备等工作。

督察处

负责局机关及海事处的各项海事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执法监督和海事行政救济。

监管处

负责对辖区各项海事业务进行专业研究和管理,对基层海事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承担船舶监督管理(不含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水工工程的安全审核、船员管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危险品与防污染的监督管理等海事监管业务的专业管理职能,负责三级审批业务的一、二审工作。

政务中心

负责本局权限范围内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报备等事项申请的受理;经授权,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对超越政务中心授权审批权限的申请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审查,并对受理后审批(审核)事项各环节的全程催办;负责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的送达;提供海事监管业务的宣传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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