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梧州市气象局职能介绍: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作出初步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服务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开展各项气象业务、服务工作。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雷电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等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各项气象行政许可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气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应急管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调研综合、文秘、文印、文件收发、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外事、气象宣传、办公自动化、应急安全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负责市局的接待联络、车辆管理、会议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二、业务科(气象行政执法办公室)
组织管理和协调全市综合气象观测体系、预报预测体系、决策和公众气象服务及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测报、预报服务、农气、信息网络等气象业务质量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市气象部门科技创新和科研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负责管理气象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气象灾害情报管理工作;组织管理相关的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协助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拟和指导实施;承担气象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行政应诉代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市气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气象行业管理、行业政策法规的综合协调;负责科技服务等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市气象部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干部考核任免、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等各项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草拟全市气象部门人才吸收、培养、使用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人员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务、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局的计生、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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