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荔浦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职能介绍:
1、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制度、改革、法规;对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落实上级下达全县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工资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负责全县人才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制定实施劳动力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依法对劳动用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机构编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研讨工作。
3、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制定全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法规及其细则(包括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负责全县技术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4、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聘)用的综合管理、年度考核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审核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及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组织评审。
6、实施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鉴证,依法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依法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对全县用工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用工单位实行劳动监察年度审核制度。
7、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的安置及县其它特殊需要人员的抽调、安置工作。
8、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贯彻上级的工资政策,落实工资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的审批及职工的退休审批和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县内的各种人才中介机构,建立、健全智力引进工作服务体系。
10、管理本局二层机构单位
11、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一般干部出国政审工作。
12、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广西自治区荔浦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2、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管理股
3、社会保障股
4、工资福利股
5、劳动监察仲裁股
6、教育培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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