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无棣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双拥办
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制定全县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省双拥模范县(城)工作;沟通军政联系,协调处理军地关系,组织重大节日拥军优属活动;依法保障现役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双拥宣传。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政工人事、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和公章管理、信访、办公自动化、机关事务和后勤保障。
优抚科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优待抚恤补助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标准;办理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和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抚恤事项;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人民警察)评残、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调残事项;对优待、抚恤、补助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残疾军人配备假肢及辅助工具事项。
安置办公室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接收并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依照国家标准,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待安置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和生活补助费以及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做好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开展建功立业活动。
救灾救济科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灾、减灾以及灾后重建、灾区生产自救,组织抢救转移和慰问灾民;核定、上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向上级申拨救灾款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接收县内外社会各界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乡镇民政办和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农村敬老院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农村五保对象评定和复核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分配五保供养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城乡社区建设规划、规章,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及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全县社区建设和健康运行。
民间组织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政策、规章,拟订本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定,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县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对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财务科
负责全县民政事业年度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制订和执行局计划财务的规章制度;负责民政业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固定资产管理和控购物资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的事业收费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及个人所得税的收取和缴纳工作。协调与财政、审计、物价、纪检、银行等部门的关系,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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