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崇左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的实际研究拟订我市粮食工作的各项具体意见和措施。
2、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计划,负责对中央、自治区在我市和市内县(市、区)储备粮的收储、轮换监督管理和具体落实工作。
3、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粮食仓储建设、维修改造及监督、指导各县(市、区)粮食储藏和农村粮食储藏工作,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根据本市的实际,提出粮食收购价,收购保护价,监督管理全市粮食财务工作。
4、组织、协调我市(县、区)间的粮食调拔、运输管理工作落实好灾区、缺粮地区、库区移民供应和驻我市军队粮食的供给。
5、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各县(市、区)搞好基层粮食企业的改革工作;指导和落实全市各县(市、区)粮食加工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工作。
6、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推广,承担行业统计业务。
7、指导各县(县、区)做好各级储备粮及库存周转粮的保管工作,实施每年度的粮食安全及质量的全面普查,确保全市储粮的质量和安全。
8、负责管理局机关人事、劳资及教育工作。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粮食系统的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9、协同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粮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协同卫生部门对粮食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10、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崇左市粮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制订局机关的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保密、政务信息、会务、保卫、信访、接待、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2、调控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提出收储、运用自治区储备粮建议;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及城市之间、市内辖县(市、区)间粮食调拨运输,保障城镇居民、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研究提出全市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并督促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业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各县(市、区)粮食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协调财政、信贷、税收、工商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落实;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收购价格、收购保护价和销售限价的原则建议。
3、监督检查科
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购销计划和储备粮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政策性用粮执行情况和陈记粮处理情况;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件》负对粮食收购市场准入、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原粮卫生、社会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责粮食财务管理和财会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行业指导,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管理。
4、崇左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服务全市开展军粮筹措、储存、供应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军粮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和科学管理体制,确保全市军粮供应平战安全、可靠。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军粮供应优质服务,加强与部队沟通联系,密切军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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