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来宾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贯彻党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策略和重要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措施及教育发展重点、结构和速度;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和办法;审核管理职权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立、撤销、布局调整;审批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指导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地方图书、实验图书的编写,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及勤工俭学工作;制定教育科学技术装备规划;制定有关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标准及办法;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的复查和督察;统筹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等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评聘;综合管理各类学校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及局属学校、单位领导的考核、任免;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监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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