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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农业局职能介绍

2012-10-17 | 网络

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农业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定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具体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重大举措,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市农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农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作物基地(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指导全市农作物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市级作物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五)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和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七)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和宜农荒山、荒滩、荒坡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八)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九)负责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重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立项申报和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协调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十)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质量监管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等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有关许可及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十一)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制定全市农业利用外资规划;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农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及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学习文体和保密、信访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承办日常公文审核印发;办理党代会及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工作;拟订本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宣传和农业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二)人事科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组织全市农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以及农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农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材料的申报工作;承办局机关出国(境)人员报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党务、计生、拥军优属、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农业开发和示范项目、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审查、申报和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及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工作,组织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编报本局和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和决算、部门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局直属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进行财务监督;负责和组织本局系统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四)科技教育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新品种开发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和示范园区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本市农业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业、农民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管理;负责农用地、宜农荒山、荒滩、荒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和协调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并实施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咨询;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检查;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听证和行政许可听证;承担农业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农业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普法教育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查处工作。

(六)区划科(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

研究农业生产政策,研究提出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规划,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指导农业资源调查、区划和开发利用工作,研究提出主导产业发展区域化布局的中长期规划、发展计划,组织监测农业资源消长动态;组织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改革试验,总结推广经验,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固定观察点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七)粮食油料作物科

研究提出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性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油料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制订粮食油料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粮食油料作物基地(项目)建设;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种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负责重大自然灾害和主要病虫害等农业生产灾害发生的应急管理。

(八)经济作物科

研究提出水果、桑蚕、食用菌、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性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经济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制订经济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经济作物基地(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组织协调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协调和实施菜蓝子工程建设;指导全市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种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九)市场信息科

组织拟订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现代化管理,提出全市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协调指导农产品销售与流通;管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拟订全市农业信息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经济信息的发布和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和信息服务;归口管理农业统计、信息采集等有关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农情动态,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名牌产品的推荐、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保护和发展全市农产品品牌工作。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全市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和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监管、市场准入和打假扶优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工作;牵头协调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甘蔗生产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市甘蔗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负责全市原料蔗的生产和管理,拟订甘蔗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健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抓好甘蔗良种的引进、繁殖、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原料蔗种子种苗鉴定登记、生产认证和经营许可的审查登记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搞好甘蔗生产田间管理,收集甘蔗生产各种数据,并建档备案;负责国家糖料基地建设项目和市本级甘蔗良种繁育基地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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