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来宾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文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二)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产业建设和发展,推进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产业交流和合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养护管理,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指导图书馆、民族歌舞剧团、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等业务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的管理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六)拟定全市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版单位(包括各类报社、期刊社等,下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发行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类似机构的设立、变更的报批工作;负责其他印刷、复制、发行单位及有关事项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印刷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放映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拟定全市文化、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出版物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对全市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 扫黄打非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报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报批和监管。
(九)监管全市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对出版物内容的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和著作权侵权案件以及涉外侵权案件。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工作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全市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十二)编制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文化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性文化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评比表彰活动。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来宾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搞好各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起草全局性文件、重大会议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管理、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工作;承办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系列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批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文化、新闻出版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对外文化的交流活动;协调做好文化、新闻出版设施维护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二)艺术科
拟定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
(三)社会文化管理科
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等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 业务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农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档案及数据库;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普及工作。
(四)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
拟定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活动和互联网、手机等非纸质媒体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书报刊物发行管理以及对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放映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监督管理印刷单位、出版物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口品的印制;负责组织各类出版物的审读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市非法出版物、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承担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内报刊社、通讯分支机构、记者站进行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的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社区)书屋工程。
(五)文化市场管理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文化、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和指导文化、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文化、出版物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推动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负责本局市文化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对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检查;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艺术考级活动和文化艺术品市场、出版物进行监管;承担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工作;指导动漫游戏的市场监管和行业协会工作;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监督检查,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拟订全市 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文化产业科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文化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文化科技工作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和会展交易,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协调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拟定全市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促进新闻出版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新闻出版产业建设和发展。
(七)文物科
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承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原址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审批;依法承担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文物和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业务指导;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和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承担市文物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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