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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7-20 | 网络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计划;参与我市土地出让的方案拟定。。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销售、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批准和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参与我市房改方案的拟定并负责实施。

(四)负责房产市场的管理;参与房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初审及房产经纪机构的备案;负责房产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抵押担保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五)负责房产权属管理;负责对各类房产进行权属登记、发证、测绘、验证,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管理市区房屋档案等。  

(六)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和新设立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的审批;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

(七)负责房产的产业管理;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改变直管公房用途的管理;负责办理直管公房的接管、撤销和注销手续

(八)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古建筑物的有关保护工作。

(九)负责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制定白蚁防治工作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负责白蚁防治机构的资质核准;指导全市的白蚁防治业务工作,组织白蚁防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十)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行政处罚;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对房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

(十一)负责市区已购公有住房、商品房维修资金的收缴和监管。

(十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落实私房改造政策和代管房产、宗教房产等政策的制定实施。

(十三)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及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安全保卫、信息化、信访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参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起草并负责报审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参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理论的研究。

(三)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四)住房保障与改革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拟订本市住房保障及房改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资格审核和销售工作;负责单位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备案工作;负责单位公房出售的核准及已购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工作;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监管;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改业务工作。

(五)权属市场管理处(住宅产业发展处)

贯彻执行房屋权属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房屋权属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房产市场监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产测绘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职责,对预售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初审及房产经纪机构的备案;负责房产市场的监测、统计分析,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六)房产与房屋安全管理处

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监督白蚁防治机构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参与老(旧)住宅区的整治改造工作和棚户区住房改造工作。

(七)物业管理处

拟订物业管理的规章和政策文件;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新建住宅区竣工物业管理验收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业务培训和创优达标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八)财务审计处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已购公有住房和商品房维修资金的收缴和拨付。

(九)落实政策办公室

遵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落实私房政策,逐步解决私房改造中的遗留问题;负责落实私房政策的答复、解释和咨询工作。

(十)组织人事处(宣教、共青团)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全局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局共青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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