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人事处)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机要、督办及行政后勤工作;管理、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局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
综合法制处(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处)
负责编制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重要价格政策调研、政务信息、价格宣传和普法工作;研究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价格管理文件的法制审核;督查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市场价格行为规范,依法制定和实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价格调节基金,依法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特殊情况下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
工农产品价格处(环境资源价格处)
承担国家、省管工农产品、药品、环境资源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市管工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药品、环境资源以及公用事业价格的管理原则、作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监督重要农副产品储备吞吐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工农产品、药品、环境资源及公用事业价格争议;指导、协调全市工农产品、药品、环境资源及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工作和涉农收费公示工作。
服务价格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国家、省服务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协助管理国家和省管的重要交通运输、旅游、邮政、电信、电视、金融以及部分社会公益服务价格;负责制定市管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管理原则和办法;协调处理相关价格争议;指导全市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的审核和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窗口的管理、协调工作。
房地产价格处
承担国家、省房地产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土地出让价格、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以及房地产价格与评估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市区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销售价格及廉租房租金标准的审核与管理;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管理原则和办法;协调处理房地产和物业服务价格争议;指导全市房地产和物业服务价格工作。
收费管理处(医药价格处)
承担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收费标准、管理原则和收费办法以及收费体制改革方案(意见)并组织实施;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和研究市管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管理、年度审验及收费统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境内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行业的收费行为;协调处理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中介服务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争议;指导、协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中介服务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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