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地震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组织起草市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二)编制市防震减灾规划,制定防震减灾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编制和审查城市总体规划。
(三)承担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地震震情监测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修改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综合救援措施,检查监督预案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
(五)承担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重大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检查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六)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测管理工作,制定市地震台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震情跟踪及群测群防工作。
(七)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八)指导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管理省属在盐范围内的地震台。
(九)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重点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开展地震科技区域性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盐城市地震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督办和检查局重大决策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筹办办公会议和全市性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承办重要公文;负责人秘、法制、机要、文电、档案、信息、保护、保密和后勤行政及车辆管理工作;承担防震减灾的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管理监督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负责地震事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监测预报处(挂市地震监测站牌子)
负责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定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各种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异常核实工作;管理全市监测网点建设及测报人员培训;管理全市地震信息传输系统;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环境的保护工作;组织震情会商和观测资料评比,编写趋势意见报告,负责震情通报与上报;编印与分发地震目录;负责地震观测仪器的维护修理工作;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负责管理地震应急工作,拟定(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备案制度,督查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组织震情、灾情速报和震后趋势快速判定,对本市及邻近发生的破坏性地震提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震灾防御处
组织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负责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动参数确定等工作;管理重大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组织地震现场调查、震害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编制和审查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全市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地震应急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参加地震宏观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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