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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职能介绍

2012-08-31 | 网络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研究制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原则和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

(二)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政策;参与研究制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工作;研究提出特色高效农业园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外向型、都市型农业及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的规划项目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标准化、农业品牌工程建设;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三)负责完善农业各业生产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和合同管理,以及农民土地权益纠纷的调处等工作;指导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和农村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监督指导管理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和财务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和扶贫工作,负责全区农民负担的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全区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主管全区动植物检疫(不包括森林植物内检)、兽医卫生监督、兽药、渔药、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子)、药材、种畜禽管理和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农机监理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用拖拉机行驶证、驾驶证、号牌,植物检疫登记证,植物检疫证书,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捕捞许可证的办理;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五)研究制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管理,负责乡镇农业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聘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基层干部岗位培训的实施工作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与安全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特优农产品的推荐、审定和认证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做好余杭农网和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热线(农技110)的服务、管理及维护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种植业(除林业外)、畜牧业、渔业、农机行业的技术指导;负责良种、良苗、良畜(禽)的引进、繁育、推广和管理,以及病虫害与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农机具的管理和推广工作;参与抗灾救灾种子、柴油、化肥等农用物资的分配。

(七)负责研究制订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农村经济区划;负责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农村能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及渔业水域环境动态监测;负责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区属和局属的国有农、牧、渔场及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保值、增值和国有土地的经营开发。

(九)承担区农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特色高效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协助办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参与综合协调办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审核局发文件,负责文秘、档案、信息和编发《农村工作简报》等工作,负责全局性的会议组织;

2.负责公文网上流转处理的运转与管理,会同信息科牵头做好全系统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3.参与三农综合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或参与承办区人大、区政协的议案、建议、提案及来信;

4.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卫生、接待、车辆、房改及房屋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办局机关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并监督实施,协助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5.做好农发基金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科

1.受局党委委托,指导全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

2.负责办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养老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统战、侨务等工作;

3.负责办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4.做好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和任免工作;

5.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调动、退休手续、军转干部安置、劳动工资人事统计、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等工作;

6.协助局纪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协助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做好纪检监察、纪检信访调处等工作;

7.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体检、疗养等工作;

8.负责做好局系统工青妇工作,参与农业劳模评选推荐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1.负责全区农科教结合的科技兴农和农业科普宣传工作,参与编制有关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

2.负责组织省市区各类农业科技与农业丰收项目的申报推荐、日常管理与考核验收、评审发奖等工作,组织对农业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农业科技成果奖的初评、推荐;

3.负责全区农民技术职称、农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及技师考核评审工作;

4.负责做好农民绿色证书考核发放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干部的专业培训、教育、管理;

5.负责全区农业地方标准的编制和实施,以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无公害等安全农产品的认证申报工作;

6.负责农学会的具体日常工作;

7.负责农业科技论文推荐、农业科技和镇乡(街道)农技人员情况的统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的修订和实施,开展相关政策调研,负责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实施对镇乡(街道)考核目标任务中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的考核考评工作;

3.负责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星级村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审核和考评工作;

4.负责向上级部门申报推荐新农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创建;

5.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先进奖的申报、初审和管理工作;

6.牵头做好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

7.配合做好联乡结村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整治科

1.指导全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和管理相关调查研究;

2.负责全区重点整治村建设项目的规划、调查、论证,提出审批建议或推荐意见,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验收工作;

3.承担区清洁余杭行动领导小组农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清洁余杭行动的方案编制、标准制订、制度落实、信息通报、人员培训、综合协调、督查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参与清洁余杭行动有关专项工作的调查审批、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工作,承担农村环境有关专项性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5.承担上级布置的有关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政法规科

1.负责起草农业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对执法单位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审核;

2.组织开展综合性农业行政执法检查,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对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监督抽查,农产品种养殖情况的调查和网上数据录入及农产品产地标志卡的制发工作;

5.组织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

6.负责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的农资连锁经营门店的考核验收、宣传报道、日常监管、业务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7.负责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区法制办对农业局的相关考核,负责对执法单位案卷的评审和执法单位的考评;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科

1.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事务;

2.负责全区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的调查、指导工作;

3.负责区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项目的调查、论证,并提出审批建议,负责组织向省市推荐有关农业建设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4.负责全区农业龙头企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做好全区农业龙头企业联合会的管理与具体指导工作;

5.指导全区农产品加工(市场)、流通企业发展,指导全区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7.负责全区农产品运销绿色通行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调研科

1.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全区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对策措施,负责起草专题农村调研和有关政策文件;

2.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新农村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4.负责扶持发展壮大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工作;

5.参与指导农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7.牵头做好联乡结村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改革指导科

1.指导深化全区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理顺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2.负责指导全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探索和完善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

3.负责指导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探索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撤村建居工作;

5.配合农经管理部门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务审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科

1.研究提出全区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现代都市效益农业发展等有关工作;

2.负责全区农业资源调查与区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3.负责区级特色高效农业园区、农业休闲观光园区、种子种苗基地等建设项目的审查、论证和管理;

4.负责省市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

5.负责全区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的培育、管理等工作;

6.负责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7.负责占用征用基本农田与标准农田前置审核以及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易地代保、补充划入的审核验收;

8.参与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统计、上报和情况收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农网)

1.负责全区农业资源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好有关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组织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发布、传递、上报;

2.会同办公室做好全系统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3.负责余杭农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全系统计算机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5.负责农业信息系统的开发利用和农村信息化的培训工作;

6.负责农村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仲裁办

1.做好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信息咨询、政策法律咨询;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处理和仲裁工作;

3.负责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负责流转土地信息的审核、汇总、发布,提供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及服务等相关工作;

5.负责涉农信访调处工作;

6.抓好办局安全生产和平安综合治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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